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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白米范(北京)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港、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、合作、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(延续)

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3年12月01日批准白米范(北京)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港、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、合作、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(延续)

结果:【准予许可】

营业性演出许可证.pdf